旧长沙的消防事业
时间:2015-10-20
——《湘城访古》 (2005年)
据《长沙晚报》报道,我市将举行“消防百年”纪念活动。
1904年长沙开埠,近代消防体制开始引入长沙,当年即在太平街今肉食水产公司处及马家巷今17号建立了第一支救火抢险队。1905年湘抚端方在小东茅巷多佛寺设消防所,隶巡警道,消防人员40余人,是为长沙官办消防之始。民国建立后消防所改为消防队,隶湖南省警察厅,队警扩充到108人。并在司门口建高7层的警钟楼。
旧长沙火灾频发,官办消防常远水救不了近火,因此出现了“水龙公所”之类的民办消防组织,如火宫殿的“公善堂”、八角亭的“端角福新”、红牌楼的“永仁团”等。1922年左学谦等创办“慈善救火会”,在皇仓坪建救火第一队,队员40多名。1924、1925年又分别在北门三公祠和南门口天妃宫设救火第二队和第三队,各有编制30人。
民办消防组织由绅商首倡,街团组合,如青石桥、东茅巷一带15个团保联办了“多佛寺十五团救火会”。到1927年这样的消防组织发展到26个。警方因势利导,将其联合组成“长沙市消防联合会”,12月1日成立大会在火宫殿召开,会议通过了消联会章程,推周安汉为会长。各消防组织统一定名为“长沙市消防联合会××救火会”。因救火会多设在寺庙内,故多以寺庙命名,如龙王宫救火会、二圣庙救火会、天符庙救火会等。警方又把26个救火会划分为东南西北四区,每区设消防大队,由省警察厅4个分局长兼任大队长。
消防会成立后,市政经费曾每月拨给银元30O元。